张秀娟讲师文章
企业丰富性与受众量之权衡
发布日期:2014-11-14 11:52:11 浏览次数:351
为什么这是一个全新的命题?让我们花点时间来思考一下。在信息依赖实体传递时,信息经济遵循一个基本法则:在信息的丰富性与受众量之间进行取舍。所谓受众量,即指在家里或工作中交换信息的人数。丰富性则可由信息本身的方面来途释。首先是波幅,即在指定时间里,可完成从发出者到接受者全过程的信息数量;股票报价是窄波,电影是宽波。其次是信息的针对性。例如,相对上门推销而言,电视广告的针对性差得多,但接受的人却很多。第三是交互性。在小组里,对话是可行的;若要让数百万人接受到信息,就只能独白。
一般而言,丰富的信息交流要求近距离和专门的渠道,其成本或外形就限制了可接受信息的受众规模。相反,在大庭广众下进行信息交流就要求做出波幅、针对性和交互性方面的让步(见图2—7)。这一广为流传的权衡图描述了公司是怎样与公司内部、顾客、供应商和分销商交流、合作与交易的。例如,公司的营销组合就是由按照这一权衡而配置的资源所决定的。公司可以通过广告、信件或上门推销传递信息。这些都是可供选择的、增加信息丰富性、却减少受众量的方案。
当公司之间进行交易时,与它们打交道的客户数量和它们需要交流信息的丰富程度成反比:花旗银行每分钟可与上百家银行进行货币交易,因为数据交换不需丰富的信息;相反,沃尔玛商店之所以减少供应商的数量,而与规模更大的长期供应商签约,是因为这样可以进行更丰富的营销与物流合作。
本文由张秀娟讲师助理整理发布。
查看讲师其它文章
张秀娟简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