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大发讲师文章
方案实施的“行先于知”原则
发布日期:2015-04-29 14:23:04 浏览次数:432
在咨询前期的报告提交阶段,我们强调的是过程比结果重要,要重视过程培训给客户带来的思维模式的冲击。但在方案进入实施辅导期后,就要强调不要为了方案而方案,有时结果比过程更重要。这听起来又是一个矛盾,其实就是要培养辩证思考的能力,灵活运用矛盾方法来指导项目进程。
大部分企业都存在这样的情况,咨询公司的方案得到认可开始实施之后,发觉人力资源的实操能力距 离方案实施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。所谓说的容易做的难。我们最近有一个项目,实施方案出来之后, 主要负责实施的部门却还在雾里看花,无法按照要求制定本年度的实施计划。尽管他们的高层都很清 楚应该怎么做,但不可能让高层去具体操作,而中层又在为如何制定计划而烦恼不已。
当我们进行辅导的时候,发现问题的关键是该企业过度重视过程,陷入了为了方案而方案的怪圈,中 层都停留在想的阶段,迟迟不采取具体的措施。这时我们就给他们狠狠地敲了一个警钟,告诫他们, 如果再犹豫不决的话,大半年就过去了。不要等到完全将方案消化、理解了再去做,那时什么都晚了。况且没有在实践中运用这个方案,就无法理解方案思想的精髓。因此,必须尽快着手细化方案的实施 步骤,先做了再说,然后再在实践中发现问题,检验效果。
文章由李大发讲师助理整理添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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